食宿待产 |
赴美生子导致签证被拒的原因有很多种,在此,罗列出一些常见的误解。
一、第一次在某领事馆被拒,第二次换个领事馆申请会通过?
签证申请人之前所有的申请记录,都已经被输入到电脑当中,《国土安全法案-2002年》规定,所有的非移民签证申请都必须电脑存档,以便日后审理和调出申请人的资讯,而且申请人之前如果遭拒,之前签证官是以什么缘由拒绝其申请都要细致地填上去。
所以,假如签证申请人在北京大使馆被拒,第二次换到上海领事馆申请,虽然换了签证官,但是在面谈时,申请人之前所有的资讯仍然都会呈现出来,签证官照样可能会因为同样的问题而认为签证申请人不符合资格,仍然拒绝,所以申请人应该做的是,找出之前被拒的关键原因,向签证官解释清楚之前的误会,陈述自己不应该被拒的理由。
有些申请人,认为自己换本新的护照,到了新的签证官手上,就不能看到之前签证官盖的"Application Received"以及被拒日期、地点的字样,这个侥幸的心理其实是逃不过目前审理系统的"火眼金睛"的。所以,换个领事馆或者换掉有拒签记录的护照都是不可行的。
另外,非移民签证被拒之后,是还可以再次申请的。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只不过,签证人需要找出之前被拒的根本原因,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比如,持商务签证赴美之后是不能去工作或长期经商的,商务签证发放是用来给商业人士短期赴美参加会议、会展;与潜在伙伴或客户见面等。
一般来讲,日常基本的英语交流会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假如连基本的英语交流都有问题,那么以参加商业会议为由难免遭到签证官怀疑。
二、寻求机构或权威的帮助能够影响终结果
一些人会寻求仲介机构的帮助,尤其是某些机构允诺有内应,能够帮助签证申请人100%保证稳妥拿到签证;一些人在被拒之后,寻求一些政治靠山的推荐信,希冀这样能给签证官施加一些压力;另外,还有一些人试寻通过贿赂签证官或者领事馆来获得签证。
签证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有三点:
1. 所有责任和后果是需要自己去承担的;
2. 签证官按照规则来办事,不会受外界的压力和影响;
3. 试图贿赂的话,只会有害而无一利。
在此,还要消除大家对签证官的另一个误解,那就是误认为前一个人没有通过甚至弄得签证官很不高兴,会对下一个人的面谈有影响,这点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三、美国亲朋好友的证明信对回国约束力的证明有利
《移民国籍法》214(b)规定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充分证明自己回国的意愿和约束力。旅游探亲的申请人喜欢让美国的亲友写一封证明信,证明自己会回国,但某种程度来讲,这封证明信的说服力没有申请人认为的那么有效。
签证官一般考虑的因素有:
1.申请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拥有自己的企业,拥有稳定的收入;
2.申请人是否有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使得申请人必须回国;
3.签证申请人之前是否有访美记录,如果曾今有过延期,则必须提供之前身份延期的材料。签证官也会看申请人在美国有停留多久,假如回国之后立马再次申请,很有可能被拒;
四、签证官没有仔细审查自己的材料甚至根本不看就被拒
很多申请人觉得,签证官没有仔细看递交的申请材料或者完全没有扫一眼就直接拒绝,签证官这么做是有其理由的,因为签证官都是非常有经验的,他们只需了解必要的问题来做出决定。假如签证官连看都没有看,那就表示申请人本身就表现出来不符合资格的地方,而无需看证明材料,材料只起到辅助作用,不能代表一切。所以在申请签证时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
在这里必须还要提到F-1学生签证,很多学生拿到了非移民学生签证身份证明I-20,但是这个也不能保证就一定能够拿到学生签证,而且也要表明去美国深造是为了回国提升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永无止境的在美国待下去。